[導讀]至此,這一由匯源創始人朱新禮侄子朱勝彪引發的糾紛,雙方企業都已通過法律途徑互訴對方。
匯源與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飲用水有限公司的商標糾紛案今日有新進展。10日,卡瓦格博方面代表到北京順義區法院,立案起訴匯源集團及旗下飲用水公司,要求繼續履行商標授權合同。一周內,順義法院將回復是否受理這一案件。
至此,這一由匯源創始人朱新禮侄子朱勝彪引發的糾紛,雙方企業都已通過法律途徑互訴對方,要求撤銷或繼續履行合同。另一匯源作為原告的案件,因管轄權異議尚未開庭。
卡瓦格博:希望繼續履行商標授權合同
商標案的雙方,一方是國內最大果汁生產商,另一方是注冊資本僅128萬美元的飲用水生產商。去年7月,朱勝彪經營的匯源飲用水公司和卡瓦格博簽訂合作協議,但其實飲用水子公司并無權授權給后者使用商標。
10日,卡瓦格博董事長祝強對騰訊財經表示,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讓匯源方面繼續履行合同,授權給卡瓦格博生產“匯源”牌飲用水,包括桶裝水和瓶裝水。他說:“還有就是要商標授權書,我們始終沒拿到授權書,這就像兩個人都沒結婚證似的。”
此前,祝強曾希望僅向匯源飲用水子公司索賠,賠償自己企業先期投入的1120萬,不過今日他表示,不再要求賠償而是要匯源集團和子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在民事起訴狀中,卡瓦格博要求判令匯源飲用水有限公司及匯源飲料食品集團10日內提供“匯源”商標使用許可證明并在商標局辦理備案。
據祝強介紹,去年7月朱勝彪將匯源商標授權給卡瓦格博,用于生產銷售飲用水;匯源飲用水公司一次性收取加盟費、技術服務費200萬元。他向朱勝彪個人賬號匯款200萬元,給中間人王樹平100萬元。不過,后匯源集團方面稱卡瓦格博不得進行匯源品牌水的生產銷售。
今日,卡瓦格博代理律師王玲杰表示,匯源集團和飲用水子公司注冊地分別在北京順義和密云,而密云法院無法審理此類知識產權案,順義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時間也不長,故需一周時間等待是否立案的回復。
匯源:卡瓦格博違約在先已撤職朱勝彪
9月20日,匯源曾在京就糾紛進行說明。匯源承認職員(朱勝彪)在協議簽署和匯款方式上有“不規范”現象,公司已做調查和處分;但這不影響協議的有效簽署、執行。與卡瓦格博的商標糾紛是因質量保證金問題,才提出終止合同。
對此,卡瓦格博在起訴狀中辯解,稱雙方合同的履行還沒有到支付保證金地步;協議書中質保金亦約定為產品面世前支付,自己未違反合同約定。
至于為何倉促簽署協議和授權書,匯源集團稱,祝強當時需要通過此項目融資,因此想盡快簽署,介紹人王樹平也想盡快促成此事。于是,北京匯源飲用水公司和卡瓦格博于2011年7月15日簽訂了《合作協議》及《商標使用授權書》。協議簽訂后,朱勝彪向集團申報了與卡瓦格博的合作事宜;且朱勝彪個人賬戶收到的200萬元,已交財務并向集團總部報備。
匯源強調,雙方在2012年4月曾就終止合作達成共識,由飲用水公司退還200萬元,并用一臺汽車沖抵后者前期費用,但祝強反悔并要求賠償損失1120萬元。
上半年,匯源業績由盈轉虧,虧損額為3217萬元。(李偉)
匯源卡瓦格博糾紛回顧
2011年7月15日,北京匯源飲用水公司和卡瓦格博簽訂《合作協議》及基于該協議的《商標使用授權書》;
2011年8月中旬,卡瓦格博董事長祝強向朱新禮侄子、北京匯源飲用水公司負責人朱勝彪個人賬戶匯入200萬元;
2012年1月-3月,卡瓦格博設計生產匯源弱堿性水、匯源6分子飲用天然水等產品;
2012年3月6日,匯源向卡瓦格博發出警告函,指其違約;
2012年3月16日,雙方再度簽署了《小分子團發生器專利許可合作協議》;
2012年4月23日,匯源稱朱勝彪和祝強就終止合作達成共識;
2012年4月24日,匯源稱朱勝彪向祝強匯款50萬元,但祝強拒絕在和解協議上簽字;
2012年5月10日,祝強開始向媒體公布協議,指責匯源商標欺詐;
2012年8月1日晚,匯源于港交所發布澄清公告;
2012年8月9日,匯源訴卡瓦格博案本應在北京市密云縣法院開庭,后因管轄權異議延后;
2012年9月13日,祝強赴匯源總部表達和解意愿,未果;
2012年9月20日,匯源飲用水公司總經理朱勝彪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