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北京高新企業認定工作啟動,并實施了最新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是從事高新技術的載體,是創新型圍家建設中最重要的創新元素國家對高新技術的發展傾注了大量精力,對從事高新技術的企業制定了大量的扶持政策。企業一旦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就能更多地獲得當地社會資源的支持,包括稅收、金融,科技經費,科技項目等等的優先權。
根據財稅(2010)65號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政策將于2013年12月31日結束。國家會有后續政策出臺,但可以預料未來的認定標準會越來越嚴格。因此,符合條件的外包服務企業應把握最后的機會,享受更進一步的稅收優惠。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每年4月份開始申報,業務范圍包括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的企業均可申請。其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有:
1、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
同時,企業還需符合以下兩個關鍵指標:
1、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2、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