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融建達商標,專利申請,版權登記,北京融建達知識產權整理
繼今年6月與廣東省自然人周樂倫之間的商標侵權糾紛終審有果后,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下稱新百倫貿易公司)日前再次牽涉進了一場商標侵權紛爭之中。
據了解,此次新百倫公司系作為原告,將浙江省杭州市下沙新美商城一商鋪經營者韓某及同位于福建省的經銷商新百倫(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稱新百倫體育公司)與生產商琪爾特有限公司(下稱琪爾特公司)作為被告,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三者共同訴至杭州鐵路運輸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三者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共同賠償其經濟損失490萬元。
12月8日,杭州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并未當庭宣判。
據了解,美國新平衡運動鞋公司(New Balance Athletic Shoe Inc.,下稱美國新平衡公司)于1906年在美國創立了“New Balance”運動品牌,其在中國獲得核準在鞋類商品上注冊“N”“NB”及“New Balance”商標。美國新平衡公司在其生產的運動鞋兩側突出標注有粗體的大寫英文字母“N”,并自1995年開始在中國進行生產和銷售。
新百倫貿易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系美國新平衡公司在中國的總代理商,享有在中國非獨占使用其美國新平衡公司持有的“New Balance”“NB”和“N”商標、商品名稱和標識的權利。
此次新百倫貿易公司公司作為原告訴稱,自2004年初開始,美國新平衡公司開始投入大量廣告資金宣傳、推廣“New Balance”運動鞋,而且在廣告宣傳中大量突出宣傳了運動鞋兩側使用的“N字母”標識。經過持續廣泛的銷售和廣告宣傳,“New Balance”運動鞋在中國市場上已經具有較高知名度;同時,“New Balance”運動鞋兩側使用的“N字母”標識是相關運動鞋上最突出、最具識別性的標識,經過新百倫貿易公司及美國新平衡公司長期、廣泛的宣傳和使用,已經足以使相關公眾將使用在運動鞋兩側的“N字母”標識與 “New Balance”運動鞋聯系起來,具有了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構成知名商品“New Balance”運動鞋的特有包裝裝潢。
新百倫貿易公司認為,新百倫體育公司與琪爾特公司在明知“N字母”裝潢是“New Balance”運動鞋特有且具有較高知名度的裝潢的情況下,仍然在其生產、銷售的“New Bunren”運動鞋的相同位置上使用了相近似的“N圖形”標識,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足以導致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對新百倫貿易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韓某作為商鋪經營者,明知涉案“New Bunren”運動鞋系為侵權產品卻仍然進行銷售,亦構成不正當競爭。
新百倫體育公司辯稱,該公司于1994年起便開始在運動鞋上使用并隨后申請注冊了“NEW BUNREN”商標,經過長達20余年的長期使用,已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其在運動鞋商品上使用的“N圖形”標識,其由“NEW BUNREN”系列商標中的英文字母“N”演變而來,屬于對其注冊商標的合法規范使用。而新百倫貿易公司生產、銷售的“New Balance”運動鞋兩側所使用的“N”字母,系為26個英文字母之一,不可能也不應該為新百倫貿易公司所特有及專用,且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新百倫貿易公司的“N字母”標識構成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
據了解,該案庭審持續了近一天,原被告雙方圍繞“N字母”標識是否構成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被控侵權的“N圖形”標識與原告涉案裝潢是否構成近似、被告關于系對其注冊商標的合理適用的抗辯主張是否成立等爭議焦點,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關于該案后續進展,本報將繼續予以關注。(本報記者 王國浩) |